目 录
第一部分 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规划局授权或委托,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主要负责孝南区城镇、乡村(不含开发区托管范围)规划的管理,负责乡镇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及实施工作;负责村庄集并的规划编制、审批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项目的受理、预审及批后管理工作。
(三)查处所辖区域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等工作。
(四)参与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听证、复议、诉讼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五)负责村镇规划的实施的违法建设案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测绘管理工作。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单位构成看,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孝感市城乡规划局孝南分局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内部设置情况:综合科、项目预审科、建设管理科、村镇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9.9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5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应收支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9.9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5万元,增长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9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9.9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5万元,增长2.1%。其中:基本支出199.95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9.95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应收支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9.95 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应收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相应收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7万元,占7.4%。主要是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8.39万元,占4.2%。主要是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160.69万元,占80.4%。主要是用于单位发放给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17万元,占8.9%。主要是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4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9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年初预算数据,按照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填写,批复未包含绩效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无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安排。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安排。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2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预算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当年无项目绩效。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绩效评价。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财政专项收支、专项转移收支。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无。
第六部分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