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鄂政发〔2017〕66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
组织和协调。各地要迅速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
源局牵头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二、强化责任,严格把关
各地要对本地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建立逐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
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
三、落实保障,按时完成
对市级承担的调查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调查工作方案要求和任务,据实编制预算方案并送市财政局审核,纳入市国土资源局年度部门预算统筹安
排,按程序报经市人大批准后执行。对县市区承担的支出,由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统筹安排。
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部署,严格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制定全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各
地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地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土地调查具体实施方案或细则。各县(市、区)的土地调查实施方案,须报市第三次土地
调查领导小组审查后再报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施行。
附件:孝感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2月26日
附件
孝感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叶 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小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火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江迎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张志耕 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培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 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艾 俊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锦才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主任
陈 强 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胡青松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郭少明 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亚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方良才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迎春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华兼任。
孝感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叶 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小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火廷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江迎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张志耕 市民政局副局长
罗培平 市财政局副局长
胡 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艾 俊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锦才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会主任
陈 强 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胡青松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郭少明 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亚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方良才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迎春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胡华兼任。
扫描分享